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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2013-08-1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3 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天健审〔2013〕3-26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为 372,843,711.89 元。

    董事会拟提出的 201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3,338,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44,002,800 股,不另行进行利润分配,转增后
公司资本公积尚余 328,840,911.89 元,总股本将增加至 117,340,800 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13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根据公司股
本规模、发展前景、利润增长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份扩大公司股本,有利于提高公司
融资能力和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生汉           汤琦瑾




                             201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