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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监事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审核意见2015-02-0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的审核意见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
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的内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借款基本情况

    为加快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简称“甘肃昆仑利用”)项目
建设,公司决定向其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流动资金借款,借
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8%,根据实际使用时间
收取利息,用于甘肃昆仑利用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

    二、审核意见

    1. 公司收购甘肃昆仑利用51%股权后,通过本次借款,将加快甘肃昆仑利用
的项目建设,有助于拓展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壮大公司业务规模,推动公司实
现跨越式发展。

    2. 本次借款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使用有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并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鉴于本次借款对公司具有上述积极影响,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
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借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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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肃
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胡中友               沈学锋              韩小锋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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