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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独立董事杨生汉2015年度述职报告2016-03-2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生汉2015年度述职报告


    我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的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出席4
次。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可行
性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对报告期内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各次会议
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及时间                 审议议案数量   投票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           2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 年 3 月 24 日)          4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 年 3 月 25 日)          8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 年 4 月 21 日)        1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 6 月 14 日)        1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 8 月 20 日)        3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 年 10 月 23 日)       2个        全部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 年 12 月 3 日)        2个        全部同意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本人均出席。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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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状况,就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年度
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变更选址、募投延期建设、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重要事项共发表了11次客观公正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包括:
    1. 在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同意向控股子公司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在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在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8月20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分别对2014年度、2015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各发表了2次独立意见。
    4. 在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4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在 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 在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 在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同意了“阿克苏纺
织工业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延期建设,
发表了独立意见。
    8. 在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巴楚
县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在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中任委员。报告期内,我就公司发展战略、薪酬
考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
认真履行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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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累计在公司履职时间为 12 天。期间,我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
与相关董事以及经理层对公司提高资金利用率提出建议,与员工们就单站核算的
情况细致交流,并在董事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对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者的权益。
    2. 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杨生汉
    电子邮箱:Yangshenghan88@126.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2016 年,
我们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生汉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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