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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6-03-2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疆浩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涂军涛                        联系电话:133119595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爽                          联系电话:138237959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1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2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无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3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投资设立的全
资、控股、能够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的          是         无
业务均不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
2.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本人与
他人(包括本人之近亲属中的其他成员)
之间不存在通过章程、协议(股权、资          是         无
金、业务、技术和市场分割等)或其他
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存在竞争关
系的企业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承诺人
承诺在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在与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与他人通          是         无
过章程、协议(股权、资金、业务、技
术和市场分割等)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
接控制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4.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在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承诺人将不会          是         无
通过自己或可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与
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4
5.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对承诺
人已经取得的可能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
的企业权益,以及将来出现所投资或持
股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
与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人同意将
该等资产或业务通过适当的、有效的方
式及时进行处理,以避免成为与公司产
生竞争关系的企业之实际控制人,确保         是   无
公司之独立性,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人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在该等
企业中的股权/股份;(2)在条件允许的
情形下,将该等资产及业务纳入公司经
营和资产体系;(3)在条件允许的情形
下,由公司购买该等资产,并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该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6.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若违反
本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         是   无
的任何具体举证的损失。
7.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
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         是   无
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无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无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
10.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
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     是   无
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1.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
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是   无
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12.公司股东胡中友追加承诺:对其所持
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     是   无
期十二个月至2014年9月21日,并承诺在
2014年9月21日前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13.在公司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每10股转增6股),
实施了转增股本方案之后,公司股东胡
中友又出具补充追加承诺:对其所持有
全部公司股份(包括转增后的新增股份)   是   无
在原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12个月
至2014 年9月21日(在此期间内若公司
再次实施送转股,则一并锁定),并承
诺在2014 年9 月21日前不再买卖公司股
票。




                                   6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涂军涛
                                                  年     月    日
                            杨    爽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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