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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8-03-23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1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22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号),现将决定书的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证监会公告〔2010〕
12 号)等规定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检
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于 2017 年 6 月至 11 月期间分 5 笔向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预
付材料款的名义付出资金共计 1.7 亿元,于 2017 年 12 月全部收回,并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收到利息 240.38 万元。2018 年 1 月至 2 月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
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分 3 笔再次向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共
计 3.6 亿元,截止 2018 年 3 月 21 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

     经现场核查发现,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系你公司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你公司关联方。但你公司未按照相关规
定对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履行相应决策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你公
司上述行为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有关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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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11



诚信档案。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督促其做出还款承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要求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你公司应于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落实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同时,
将整改措施报告经我局审核无异议后,报送证券交易所予以披露,并同时披露董
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将根据决定书的上述内容,积极落实新疆证监局的各项要求,敬请投资
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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