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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03-3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8】第 0199 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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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附件: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8】第 0199 号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1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43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2年9
月1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21.73元,共募集资金39,848.47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
行费用后将余款37,784.74万元,于2012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92.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392.60万元,
其中:计入股本1,833.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558.80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2年9月15日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7号),及2013年3月22日出具更正事项说明(天
健审〔2013〕3-1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1,987.5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75.39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61.52万元,
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1.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39,549.0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56.45万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3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于2012年9月1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新疆阿
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步行街支行(原“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信用
社”,下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2013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决定撤销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木齐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决定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
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项账户,原专项账
户进行销户,销户后结算的利息一并转入新开专项账户,并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时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监管协议,公司在银行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备注
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
                             852130112010100522519                        已销户
限公司步行街支行                                     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
                             65001690100052507373                         已销户
阿克苏地区分行                                       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
                             65001690100052507366                         已销户
阿克苏地区分行                                       气利用工程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146001511010000323      超募资金专户         已销户
分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银行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清零,全
部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新疆阿克苏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步行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4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

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392.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61.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549.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1)                             (2)          (3)=(2)/(1)              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                                                                                                      2014 年 8 月 31
                               否           12,633.27         12,633.27       998.58          12,854.96              101.75                    2,565.02     是        否
二期工程项目                                                                                                                日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                                                                                                      2015 年 06 月 30
                               否            5,314.84          5,314.84     1,528.70           5,514.27              103.75                    1,018.61     是        否
利用工程项目                                                                                                                日
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                                                                                                      2015 年 11 月 30
                               否            5,578.11          5,578.11       292.90           5,786.35              103.73                          0.00   否        否
用工程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526.22         23,526.22     2,820.18          24,155.58                                        3,583.63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214.25          11,064.27         —                —            —          —        —
收购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
气利用有限公司 51%国有股       —                                                              2,802.11         —                —            -406.25     —        —
权及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214.25          13,866.38                                         -406.25
         合    计              -           23,526.22         23,526.22     6,034.43          38,021.96         -                -           3,177.38     -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处于建成初期,天然气用户发展数量较少,运营成本较高,暂时未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 根据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 年公司使
                                                                                     6
                                   用 3,7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根据 2014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参与竞拍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51%国有股权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竞拍收购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51%国有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的价格参与竞拍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51%国有股权并支付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经过竞拍,公司成
                                   为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51%国有股权的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2,559.52 万元,公司已办理了法人变更登记,现已更名为甘
                                   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 根据 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15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根据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第五次监事会分别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3,214.25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利息收
                                   入净额 1,294.5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中 3 座 CNG 加气站,选址位置分别位于阿克苏市依干其乡依尔玛村二组、三组及四组,用地面积均
                                   为 3468 平方米,现选址分别变更至阿克苏市乌喀西路、阿塔公路(207 省道)及阿温大道,用地面积均扩大至 10 亩以上。公司 201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 根据阿克苏市加气站规划布局情况,拟将阿温大道加气站的位置调整至阿克苏市西出口的 306 省道。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天
                                   然气综合利用工程”中 CNG 加气站为 3 座,其原选址位置分别是:门站加气站合建站位于东至规划道路,西、南至现状果园,北至规划道
                                   路,占地面积 11.4 亩;1 号加气站位于东至之江大道,西、南至现状果园,北至拟选安置小区项目用地,占地面积 6.5 亩;2 号加气站位
                                   于东至现状空地,西至规划外环路,南、北至现状空地,占地面积 6.3 亩。门站加气站合建站的选址调整至:东至现状空地,南至温州路,
                                   西至富春江路,北至现状空地,占地面积 20.9 亩。1 号加气站的选址调整至:东至之江大道,北至嘉兴路,西、南至雅戈尔集团用地,
                                   占地面积 16.8 亩。2 号加气站的选址调整至:温宿县克孜勒镇依尔玛村(在纺织工业城的规划区内),占地面积 14.9 亩。公司 2014 年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月 26 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 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中 CNG 加气站为 3 座(其中一座与门站合建)。其中合建站位于光明路与银泰路交汇处,该站于
                                   2013 年 11 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另 2 座加气站的选址位置及建设规模分别是:巴莎公路加气站位于光明路以西、胜利渠以北,占地面积 5.2
                                   亩,设计加气能力 2.5 万方/日,投资概算 1100 万元;巴图公路加气站位于巴图公路 49 公里处以南,占地面积 5.2 亩,设计加气能力 2.5
                                   万方/日,投资概算 1100 万元。上述两座加气站当时确定选址时,主要是考虑车流量的因素,选址在了巴楚县出城的公路上。随着阿喀高
                                   速(阿克苏至喀什)和三莎高速(巴楚县三岔口镇至莎车县)的开通并贯穿巴楚县,原有的出城省、县道公路上的车流将逐步减少。考虑
                                   到加气站今后的效益,公司拟将原来的巴莎公路和巴图公路 2 座加气站合建为 1 座加气站,其选址及建设规模为:巴楚县世纪大道(上述
                                   高速公路巴楚出入口西侧),占地面积 8.4 亩,设计加气能力 4.8 万方/日。公司 201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予以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7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决议》。为了加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的进程,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总金额为 5,302.72 万元,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剩余募集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根据上述审批
                                           结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托计划财务部已将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出至公司基本户,专项账户清零后,全部办理
                                           了注销手续。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关于“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募投资金专户资金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收到招商证券汇入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65001690100052507366
                                           的“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募集资金 5,578.11 万元,在 2012 年 9-12 月由于财务人员知识欠缺,将本应从超募资金账户
                                           支付的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392.14 万元从“喀什地区巴楚县天
                                           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期年度未及时纠正。
                                           2.由于上面的错误未及时更正,在“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款项支付时由于专户资金不够支付工程款,公司从自有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于 2016 年 1 月、4 月分两次转入“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300 万元,使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资金专户
或其他情况
                                           应有资金数额较实有资金数额多出 3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3 月纠正该错误,将“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
                                           300 万元归还至自有资金帐户。
                                           3.为更正上述错误,超募资金专户应将 392.14 万元转入“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募集资金专户,“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
                                           用工程”募集资金专户应向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偿还借入的 300 万元资金。同时,为简化处理,不计提上述账户之间资金往来的期间利息。
                                           超募资金专户应将 392.14 万元转入“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募集资金专户的错误已于 2016 年 8 月纠正。
                                           4.上述处理系公司资金账户相互之间的内部往来,不影响公司的财务报表。
    说明: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承诺投资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总计 1,527.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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