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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
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
在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后,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利润
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相关规定,并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
后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是比
较健全和完善的。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公司资金的内部
控制机制部分失效,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除此缺陷外,公司
的内部控制在其他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数贸”)系公司控股股东阿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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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于 2017 年 6
月至 11 月期间分 5 笔向友邦数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付出资金共计 1.7 亿元,
于 2017 年 12 月全部收回,并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收到利息 240.38 万元。
    2018 年 1 月至 2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分 3 笔向
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拆借资金计 3.6 亿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止友邦
数贸已还清上述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368.50 万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的相关规定,落实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我们通过了解相关情况后认
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续聘事宜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已通过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我们对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异议。

    五、对《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富星先
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取得了证券监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具有独立性
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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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交
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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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赵志勇                        王京伟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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