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
五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人,分别为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
麦尔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二人,分别为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本次董事会换
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董事人选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

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
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
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4.我们同意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二名)的提名,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
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仔细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志勇                     吉富星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