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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浩源: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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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0】第 056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公
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加
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0】第 1184 号)。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 2019 年度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主要内容
     (一)导致保留意见事项
     1、关于新疆证监局对新疆浩源立案调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4 月 13 日印
发的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 2020001 号),新疆浩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控股股东借款本息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六)其他应收款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所述,2019
年新疆浩源公司向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
阿克苏盛威公司)提供借款 53,710.00 万元,当期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 570.00 万
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阿克苏盛威公司欠付新疆浩源公司借款本金 53,14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阿克苏盛威公司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欠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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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相关利息作了还款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判断上述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可收回性。
    (二)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3 所述,2019 年 3
月 28 日新疆浩源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友邦
公司)的采购交易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因新疆友邦公司 2019 年 5 月 27 日未能
兑付其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新疆浩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被法院扣划银
行存款 6,007.51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资金占用形成其他应收款余
额 6,043.08 万元(其中应收利息余额 35.57 万元)。2020 年 3 月 5 日,新疆友邦
公司归还上述资金 6,007.51 万元,并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相关利息 79.85 万
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 2019 年度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理由和依据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关于保留意见第(一)1
    由于中国证监会对新疆浩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调查仍在进行,截
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新疆浩源公司的调查结论,无法判
断上述调查对新疆浩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关于保留意见第(一)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
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
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
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
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
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
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其
中第二项情形为“(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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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但不具有广泛性。”
    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
过下列方式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
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仅限于特定要素,
账户或项目,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新疆浩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强调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
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
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
项段:
    (一)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
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将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新疆浩源公司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作出说明。


    三、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新疆浩源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保留事项
    1、关于保留意见第(一)1
    2020 年 4 月 13 日,新疆浩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新疆浩源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调查结论,
我们也无法确定相关调查结论对新疆浩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保留意见第(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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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导致保留意见第(一)2 事项对新疆浩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以及 2019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和信
用减值损失发生额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如上所述,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可收回性,因而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新
疆浩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
影响。
    (二)强调事项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疆浩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形成的资金
占用,按占用资金的实际天数计提利息 35.57 万元,该笔利息导致 2019 年度新
疆浩源公司净利润增加 28.52 万元。


    四、保留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
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根据目前审计取证的情况,我们没有发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
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疆浩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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