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浩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2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在 2019 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截至披露《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 52,140 万元(不含利息)。

    独立意见: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作为独立
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
定,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早消除占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须加强内部控制
建设,建立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的防范机制,公司管理层需加强法律合规教育,
增强合规意识,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 2019 年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详见 2020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公
司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该事项是公司未
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造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资金被划扣,形成
关联方占用资金 60,075,079 元。至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关联方新疆友邦数
贸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还款和利息,详见 2020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关联方归还全部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独立意见: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违反了新
疆浩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要求公司管理层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加强相关人员合规培训,增强合规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
发生。




                                     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吉富星                        李堃

                                      2020 年 8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