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会计师-勤信鉴字【2021】第0028号-新疆浩源2020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2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勤信鉴字【2021】第 00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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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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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勤信鉴字【2021】第 0028 号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
后附的新疆浩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疆浩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疆浩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疆浩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疆浩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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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疆浩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
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新疆浩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核查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疆浩源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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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41,903.29 /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45.52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45.52 /
其中:租赁收入 /
废料销售 45.52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1,857.7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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