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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浩源: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2-19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
                   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源晗”)拟
新增与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特盈”)不超过 3,150 万
元的采购关联交易。
     2. 本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原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向关联方杭州特盈采购制氮空分设备暨关联交易议案》,并
报公司 2021 年年度三次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21 年度,预计采购生产成套设备
8,700 万元。
     (二)增加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根据客户要求增加供气量,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拟向关联方杭州特盈新增采
购制氮空分设备一套,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预计金额           预计新增金额      新增后预计金额合计   预计增加金额的原因

              8,700              3,150                 11,850    客户需求增加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
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云峰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联交关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洲国际商业中心 1 幢 913 室
       法定代表人:张云峰
       注册资本:1258.4269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K6R5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特盈总资产 6,572
万元,净资产 2,417 万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8,198 万元,净利润-143 万
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张云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朱航、徐培
蓓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云峰、朱航、徐培蓓同时为杭州特盈的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特盈为上市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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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遂宁源晗拟向杭州特盈采购的制氮空分设备,交易价格均系参照市场定价由
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制氮空分设备订货合同
     因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孙公司遂宁源晗拟与关联方杭州特盈拟签
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遂宁源晗拟新增向杭州特盈采购 1 套制氮空分设备开
展项目,交易金额预计 3,150 万元。
     1. 合同价款预计:3,150 万元(含税)。
     2. 制造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5 个月内。
     3. 包装、运输、保险及运费承担:产品的运输保险由杭州特盈负责,杭州
     特盈负责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5. 质量:杭州特盈按照设计基础、技术性能指标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6. 设计寿命及质保期:设计寿命 20 年,质保期 12 个月。
     7. 维修:杭州特盈免费提供所售装置的调试、使用培训、日常保养、日常
     维护等服务。
     8. 付款进度:
          1) 正式签订合同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 合同生效 2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 40%;
          3) 主要设备发货前支付合同的 10%;
          4) 调试合格后支付 15%;
          5) 质保金 5%。
     9.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及争议,争议提交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处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采购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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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与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与采
购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协议遵循市场公允性价格,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
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
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公司在西南供气市场的开拓,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
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含本次)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 9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
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
持续为股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云峰先生应当
回避表决。

     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
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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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