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11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丁发晖先生和任思荣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 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押到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质权人 用途 (股) 始日期 期日期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至申请 华泰证 2018 年 个人 解除质 券股份 丁发晖 是 6,000,000 11 月 13.52% 财务 押登记 有限公 22 日 需求 为止 司 合计 - 6,000,000 - - - 13.52% - 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丁发晖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详见公告 2016-11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丁发晖先 生原质押部分股份由 1,370,000 股调整为 2,740,000 股。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 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丁发晖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2,740,000 股调整为 4,110,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4,110,000 股的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 年 11 月 21 日任思荣女士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6-11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 告》)。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 增后任思荣女士原质押部分股份由 1,370,000 股调整为 2,740,000 股。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任思荣女士该 部分股份由 2,740,000 股调整为 4,110,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4,110,000 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 年 11 月 21 日任思荣女士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6-11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 告》)。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 增后任思荣女士原质押部分股份由 1,370,000 股调整为 2,740,000 股。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任思荣女士该 部分股份由 2,740,000 股调整为 4,110,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4,110,000 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发晖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44,383,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65%,本次质押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本次解 除质押股份 4,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累计质押股份 27,35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61.62%,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荣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39,386,40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8,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 累计质押股份 18,0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45.83%,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