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2,001.6678 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5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48 号)核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417.848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5.97 元,本次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为 11,524.5 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2,942.348 万股。 上述股份中,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任思龙先生(目前为良信电器董事长)和时 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卢生江(目前在良信电器不担任任何职务)先生合计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份 333.6113 万股,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 7 名特定 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1,084.2367 万股,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2,942.34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5,884.696 万股。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25,878.81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1,757.632 万股。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52,401.55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8,602.337 万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2 名特定投资者任思龙先生和卢生江先生认购的良 信电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经历次资本公积转增后,由 333.6113 万股变更 为 2,001.6678 万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任思龙先生和卢生江先生承诺其认 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001.667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故解除限售的股份共 2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质押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份总数(股) 售股数(股) 量(股) 1 任思龙 任思龙 15,012,510 15,012,510 11,670,000 2 卢生江 卢生江 5,004,168 5,004,168 - 合计 20,016,678 20,016,678 11,67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13,986,477 27.25% -20,016,678 193,969,799 24.70% 高管锁定股 188,402,039 23.99% - 188,402,039 23.99% 首发后限售股 20,016,678 2.55% -20,016,678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5,567,760 0.71% - 5,567,760 0.7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1,264,243 72.75% 20,016,678 591,280,921 75.30% 三、总股本 785,250,720 100.00% - 785,250,72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良信电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 出的承诺; 3、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对良信电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