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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良信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2019-05-1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公
司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目
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仅确定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变
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回购股份
用途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艳                葛其泉                  沈育祥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