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3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路 2000 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9 人,代表股份 286,390,2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6.66%。(注:截至目前因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3,447,70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 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 781,289,195 股)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 人,代表股份 67,421,95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012,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377,94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83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6,389,5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7%;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1,1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88%;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6,389,5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7%;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1,1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88%;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6,389,5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7%;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1,1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88%;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6,390,2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1,9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6,389,5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7%;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1,1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88%;反对 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6,301,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9%;反对 88,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7,333,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8682%;反对 88,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 284,165,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232%;反对 2,087,0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7287%;弃权 137,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5,197,2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6.7003%;反对 2,087,0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0955%;弃权 137,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2041%。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股东作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对独 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鉴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