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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钢网: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5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30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4 月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礼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织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陈秀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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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77,976,263.62           123,273,598.31                     4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475,611.74            26,765,685.70                     1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472,413.85            26,425,548.94                      0.1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012,452.48           -88,036,515.22                     1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3                    -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3                    -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                    5.17%                      -2.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576,888,371.52         1,018,594,650.38                     5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89,886,312.96           621,717,963.01                     91.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1、本期结转的递延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318,597.08 2、中国驰名商标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公司上市奖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1,047.50 没收的租赁客户违约保证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6,446.69

合计                                                                  4,003,197.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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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10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境内非国有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                   52.41%     78,613,883    78,613,883
                           法人

                           境内非国有
佛山市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                  7.41%     11,117,585    11,117,585 质押           11,117,585
                           法人

                           境内非国有
佛山市英联投资有限公司                    4.78%      7,176,008     7,176,008
                           法人

田伟炽                     境内自然人     3.05%      4,577,818     4,577,818 质押            1,830,000
陈焕枝                     境内自然人     2.36%      3,544,800     3,544,800
陈燕枝                     境内自然人     2.25%      3,369,207     3,369,207 质押            1,830,000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
                         其他             1.66%      2,485,526
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 其他              1.2%      1,800,759
资基金
深圳市新网在线广告有限公
                         其他             1.14%      1,713,020
司
中国光大银行—国投瑞银创
                         其他             0.98%      1,475,541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
                                                         2,485,526 人民币普通股              2,485,526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
                                                         1,800,759 人民币普通股              1,800,759
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
                                                         1,475,541 人民币普通股              1,475,541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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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一组合                               1,349,823 人民币普通股             1,349,823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299,798 人民币普通股             1,299,798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
                                                          540,981 人民币普通股             540,981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朱德宏                                                    504,812 人民币普通股             504,812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
                                                          468,611 人民币普通股             468,611
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
                                                          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000
投资基金
周元杰                                                    359,359 人民币普通股             359,359
                                 中基投资和英联投资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礼豪控制的企业;纳百
                                 川实际控制人金泳欣是陈焕枝的女儿,陈礼豪外甥女;田伟炽是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礼豪的妻弟;陈焕枝、陈燕枝与陈礼豪是姐弟关系;未知其他股东
                                 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股东佛山市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1,117,58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1%)与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期限为一年。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3 月 26 日,
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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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比期初增幅                                    原因
货币资金                   106.15%    主要是在2014年1月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发行新股的认购资金。
应收账款                   165.56%    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为了争取新客户,巩固业务量较大的老客户,适当调
                                      整了资金结算信用期,导致应收账款比年初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预付款项                   229.30%    主要是欧浦商城开展钢材现货交易所致,公司与钢厂合作需支付部分保证
                                      金。
存货                        61.49%    主要是欧浦商城业务的开展,增加了部分钢材库存。
在建工程                   114.53%    主要是本年新增物联网项目改造。
开发支出                    不适用    主要是OA系统项目32万元转为无形资产。
其它非流动资产              46.85%    主要是公司支付仓储加工设备款项。
应付账款                   617.46%    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增大赊销额度所致。
预收款项                   -82.90%    主要是一季度公司减少了综合物流服务业务,从而导致预收款项大幅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42.83%    主要是去年12月计提的职工年终奖励金在一季度发放,故此比年初减少较
                                      多。
其他应付款                  41.78%    主要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但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
长期借款                    不适用    主要是新增了银行长期借款3000万元。
资本公积                    不适用    主要是发行新股后新增资本公积。

利润表项目             同比上期增减                                    原因
营业收入                    44.38%    主要是增加了欧浦商城的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64.75%    主要是增加了欧浦商城的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6.39%    主要是一季度母公司采购量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                   1072.25%   销售费用同比上期新增118.51万元,主要是拓展欧浦商城业务费用所致。
投资收益                   100.00%    主要是对外投资分红所得。
营业外收入                 1033.22%   主要是收到顺德区政府奖励上市奖励款400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同比上期增减                                    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7.14%   主要是子公司购进部分设备所致。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647.25%   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637.33%    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1.75%    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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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礼豪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小平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在上海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


3、2014年2月26日,欧浦商城(http://sc.opsteel.cn)正式上线,通过与钢材生产商合作,提供优质实惠的钢材现货资源,
直接通过网上实现交易。


4、2014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在广东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欧浦支付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无
作承诺

                               1、当触发《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或
                               停止条件时,公司将分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按照《预案》规定,
                               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或停止实施股价稳定                 2014 年 1
首次公开发行     广东欧浦钢 措施,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月 27 日
                                                                                 2014 年 01
或再融资时所     铁物流股份 仍符合上市条件;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至 2017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作承诺           有限公司      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                 年 1 月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本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26 日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 1%;3、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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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
           业绩、稳定公司股价;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6、公司将促
           使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照《预案》,履行相关义务。

           1、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欧浦钢
           网(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
           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活动;2、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欧
           浦钢网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
           何与欧浦钢网(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
           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3、自签署之日起,若欧浦
           钢网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公司(含本公 2014 年 01
中基投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欧浦 月 15 日
           钢网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欧浦
           钢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
           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
           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诺将约束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
           定行为;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
           欧浦钢网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本公司所
           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
           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
           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欧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和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欧浦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
                                                             2014 年 01
中基投资   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欧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浦股份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
           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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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利用本公司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
           或转移欧浦股份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
           求欧浦股份提供担保;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股份,
           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
           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2014 年 1
           分股份;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月 27 日
                                                            2014 年 01
中基投资   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公司所持                   至 2017     正在履行
                                                            月 27 日
           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                  年 1 月
           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                   26 日
           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
           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                   2017 年 1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提前三个交                  月 26 日
                                                               2014 年 01
中基投资   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                   至 2019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年 1 月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公司,同时,所持限售股锁                   25 日
           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
           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公司
                                                                            2017 年 1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月 26 日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2014 年 01
中基投资                                                                    至 2019     正在履行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月 15 日
                                                                            年 1 月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25 日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
           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当触发《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                  2014 年 1
           启动条件或停止条件时,中基投资将分别依照法律、                   月 27 日
                                                               2014 年 01
中基投资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配合并保证公                   至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司按照预案规定,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召开董事会和                   2017 年 1
           股东大会或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等;2、中基投资将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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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 5 个
         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
         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中基投资用
         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3、中基投资保证采取上述股
         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如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
         方案,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
         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
         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欧浦钢网分
         得的现金股利返还欧浦钢网。如未按期返还,欧浦钢
         网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
         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从欧浦钢网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

         1、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欧浦股
         份(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
         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欧浦股份
         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何与
         欧浦股份(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
         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
         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3、自签署之日起,若欧浦股份
         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 2014 年 01
纳百川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欧浦股 月 15 日
         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欧浦股
         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
         诺将约束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
         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5、如本承诺函被证
         明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欧浦股份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
         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
         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
                                                           2014 年 01
纳百川   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其他企业”)与欧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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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和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欧浦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欧
         浦股份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
         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
         不利用本公司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
         或转移欧浦股份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
         求欧浦股份提供担保;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股份,
         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
         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2014 年 1
         部分股份;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                 月 27 日
                                                            2014 年 01
纳百川   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本公                  至 2017     正在履行
                                                            月 27 日
         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                 年 1 月
         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                  26 日
         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
         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                  2017 年 1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提前三个交                 月 26 日
                                                            2014 年 01
纳百川   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                  至 2019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年 1 月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公司,同时,所持限售股锁                  25 日
         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
         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2017 年 1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月 26 日
                                                            2014 年 01
纳百川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至 2019     正在履行
                                                            月 15 日
         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                 年 1 月
         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25 日
         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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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无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   至                          13%
利润变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000      至                       6,500
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728.58
利润(万元)
                                        主要是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营销渠道的进一步拓展,产品市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 期初持 期初持 期末持 期末持 期末账 报告期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会计核 股份来
                     资成本 股数量 股比例 股数量 股比例 面值     损益
  种     码     称                                                    算科目   源
                     (元) (股) (%) (股) (%) (元) (元)
其他    无                   0.00        0         0%       0         0%   0.00     0.00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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