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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钢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8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80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
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
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
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和修订的9号、30号、33号、39号、
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采用这些具体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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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
[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
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
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在利润表其他
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 财
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该准则的规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
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
[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规范范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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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
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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