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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钢网: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取消)2014-10-28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79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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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礼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织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秀
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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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45,286,629.58             1,018,594,650.38                         7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96,952,456.02               621,717,963.01                         92.5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2,251,100.66                   173.84%   1,035,720,142.84                 13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10,082.47                   -39.47%       79,544,554.80                 -5.9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271,891.92                   -45.27%       70,060,108.73                -12.8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21,100,138.16                -601.8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52.17%                0.5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52.17%                0.54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                 -3.35%               -8.48%                -8.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153,691.24 1.上市奖励;2 驰名商标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收取客户违约金及吊机拆迁搬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04,480.61
                                                                                       移补偿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73,725.78

合计                                                                    9,484,446.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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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29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中基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41%     78,613,883        78,613,883 质押                 78,610,000
有限公司

佛山市纳百川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1%     11,117,585        11,117,585 质押                 11,117,585
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英联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8%      7,176,008         7,176,008 质押                 7,176,008
有限公司

田伟炽            境内自然人             3.05%      4,577,818         4,577,818 质押                 4,577,818

陈焕枝            境内自然人             2.36%      3,544,800         3,544,800 质押                 3,544,800

陈燕枝            境内自然人             2.25%      3,369,207         3,369,207 质押                 3,369,207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宝
兴业新兴产业股    其他                   0.81%      1,220,143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朱德宏            境内自然人             0.44%        658,302

中国银行-华宝兴
业先进成长股票    其他                   0.40%        598,736
型证券投资基金

聂织锦            境内自然人             0.27%        399,195           399,195 质押                    399,19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
                                                                      1,220,143 人民币普通股         1,220,143
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朱德宏                                                                  658,302 人民币普通股            6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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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
                                                                        598,736 人民币普通股          598,736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
                                                                        372,241 人民币普通股          372,241
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
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82,671 人民币普通股          282,671
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
                                                                        197,486 人民币普通股          197,486
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天虚                                                                  187,316 人民币普通股          187,31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二号
                                                                        174,499 人民币普通股          174,499
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龙江                                                                    161,8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800

                                   1、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和佛山市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礼豪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的企业;佛山市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泳欣是陈焕枝的女儿、陈礼豪外甥
明                                 女;田伟炽是陈礼豪的妻弟;陈焕枝、陈燕枝与陈礼豪是姐弟关系。
                                   2、对于上述其他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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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2014年前三季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657,020,550.69 424,915,752.44          54.62% IPO发行新股收到投资者款项所致
应收账款              15,374,278.48    6,731,245.84        128.40%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了资金结算信用期所致。
预付款项             306,074,655.41   32,517,475.36        841.26% 预付欧浦商城钢材现货销售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842,888.17    3,330,659.24        -44.67% 收回部分保证金款项所致
存货                 170,638,099.95   22,511,788.86        657.99% 欧浦商城钢材现货库存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8,303,580.87     194,037.11        4179.38% 未抵扣进项税额所致
在建工程                                                             九江工程项目支出和九江分公司设备在安装工程增加
                      70,510,446.56    2,289,315.86       2979.98%
                                                                     所致
长摊待摊费用           1,293,242.87    2,031,532.94        -36.34% 摊销费用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1,736.27    4,579,284.20        -66.99% 转回对应项目递延所得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83,082.23   14,877,986.32        -71.21% 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应付票据              50,398,092.30                 0                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增大赊销额度所致
应付账款              99,227,587.33     542,423.94       18193.36% 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增大赊销额度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392,646.90    6,316,328.00        -62.12% 去年十二月计提的职工年终奖励金在一季度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                 501,462.74    6,075,977.35        -91.75% 为已抵扣进项税额留抵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80,000,000.00 154,502,611.72         -48.22% 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0                 0                新增长期贷款所致
资本公积             505,842,738.21                 0                发行新股后新增资本公积
  利润表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1-9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035,720,142.84   449,524,840.97       130.40% 主要是欧浦商城钢材现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901,465,894.62   317,880,990.91       183.59% 主要是欧浦商城钢材现货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5,294,090.44       402,567.65      1215.08% 公司拓展欧浦商城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主要系增加了员工培训、科研相关费用及中介咨询服
管理费用              27,081,082.04    18,353,315.07        47.55%
                                                                     务支出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507.08       278,260.30                 主要为应计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
                       1,512,000.00       756,000.00       100.00% 被投资单位现金红利派发增加所致
“-”号填列)
营业外收入            11,258,171.85     5,397,080.26       108.60% 主要为收到政府奖励公司挂牌上市奖励金所致
营业外支出               100,000.00       433,120.76       -76.91% 主要为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1-9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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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
                     -221,100,138.16     44,059,781.86                  主要为预付钢材采购款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3,743,217.46     -4,737,894.33                  主要为支付新增工程及设备款项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497,222,423.87   -23,574,072.34                   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626,294,820.69   370,947,877.81             68.84% 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等价物余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九江镇关于大同鱼苗场
  地块处理意见的函》,公司在九江大同鱼苗场的 102.8922 亩工业用地(拟建设的仓储加工中
  心)不符合九江镇规划,九江镇计划协议回收该地块。公司密切关注,并及时公告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被回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
       2、201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公司
  因筹划重大交易事项,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日,该事
  项还在尽职调查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14 年 7 月 11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14-056)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上
                                         2014 年 8 月 20 日
                                                                              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
  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                                        号:2014-063)
  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上海
                                         2014 年 8 月 30 日
                                                                              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编号:2014-066)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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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当触发《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或
                                                    停止条件时,公司将分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按照《预案》规定,召开
                                                    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或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并
                                                    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票。本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回购股份数量不低 2014 年 01 月 15 日                          正在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份有限公司         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 1%;
                                                                                                                           2017 年 1 月 26 日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
                                                    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
                                                    6、公司将促使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遵照《预案》,履行相关义务。

                                 中基投资           1、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014 年 01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第 8 页 共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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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欧浦钢网
           (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
           2、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欧浦钢网
           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何与欧浦钢网
           (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
           务活动;
           3、自签署之日起,若欧浦钢网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而导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
           所从事的业务与欧浦钢网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
           该业务,或由欧浦钢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
           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
           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诺将约束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
           行为;
           5、如被证明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欧浦钢网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
           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
中基投资   他企业")与欧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4 年 01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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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浦钢网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
           与欧浦钢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欧浦钢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欧浦钢网中的地位和影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浦钢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
           用本公司在欧浦钢网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
           欧浦钢网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欧浦钢
           网提供担保;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
           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中基投资                                                       2014 年 01 月 27 日                          正在履行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                          2017 年 1 月 26 日
           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
           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
           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中基投资                                                       2014 年 01 月 15 日                          正在履行
           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2019 年 1 月 25 日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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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
           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
           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
           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中基投资    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2014 年 01 月 15 日                          正在履行
                                                                                  2019 年 1 月 25 日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
           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中基投资   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2014 年 01 月 15 日                           履行完毕
                                                                                  2014 年 7 月 26 日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
           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当触发《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中基投资   启动条件或停止条件时,中基投资将分别依照法律、法 2014 年 01 月 15 日                          正在履行
                                                                                  2017 年 1 月 26 日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配合并保证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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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预案》规定,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召开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或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等;
         2、中基投资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
         股价具体方案,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
         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
         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
         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
         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
         3、中基投资保证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如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
         方案,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
         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
         个月锁定期,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欧浦钢网分得的
         现金股利返还欧浦钢网。如未按期返还,欧浦钢网可以
         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
         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欧浦钢
         网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

         1、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欧浦钢网
         (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2、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欧浦钢网
纳百川                                                        2014 年 01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何与欧浦钢网
         (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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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活动;
         3、自签署之日起,若欧浦钢网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而导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
         所从事的业务与欧浦钢网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
         该业务,或由欧浦钢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
         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
         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诺将约束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
         行为;
         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欧浦钢网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
         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
         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
         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欧浦钢网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浦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
纳百川                                                      2014 年 01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与欧浦钢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欧浦钢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欧浦钢网中的地位和影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浦钢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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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用本公司在欧浦钢网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
         欧浦钢网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欧浦钢
         网提供担保;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
         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纳百川                                                       2014 年 01 月 27 日                          正在履行
         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                          2015 年 1 月 26 日
         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
         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
         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欧浦钢网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纳百川                                                       2014 年 01 月 15 日                          正在履行
         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2017 年 1 月 25 日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
         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
         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纳百川   1、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2014 年 01 月 15 日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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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2017 年 1 月 25 日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
                                  股票收益上缴欧浦钢网,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
                                  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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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    至                             5%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1,122.68    至                       12,293.48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708.0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欧浦商城业务处于拓展期,公司相关成本及费用有较大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
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截止 2014 年 9 月末
账面价值为 15,222,200.00 元的投资,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礼豪
                                                                                 2014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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