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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钢网: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4-25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2014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子公司(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
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广东欧浦乐从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广东
                                 第 1 页 共 4 页
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9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2014 年度
新成立的子公司欧浦支付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广东欧浦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欧浦(香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成立时间较短,且未有业务发生,
故未纳入 2014 年度评价范围内。
    2014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业务层面上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等;
公司治理层面上的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企业战略发展定位风险、投融资决策风险、治理与管控风险、
资金安全风险、会计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来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实
施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前调查、制定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方案、成立内部控制检查评价
工作组、实施现场检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复核确认并出具现场评价结论、汇总分析
评价结论、编制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报告定稿与披露、实施检查评价后
的整改监督。评价过程中,根据检查情况综合采用个别访谈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
实地查验法等方法来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明确的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具体的缺陷认
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错报、漏报造成的偏差,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漏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
    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治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漏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控制环境无效的;
    ②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第 2 页 共 4 页
能发现该错报、漏报的;
    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给企业造成重要损
失和不利影响的;
    ④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
   (2)重要缺陷
    定量标准: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1%≤潜在错报、漏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
总额的 2%。
    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治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的重要错报、漏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 与财务报告相关控制环境存在重要缺陷的;
    ②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
    ③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的;
    ④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
   (3)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漏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1%。
    定性标准: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治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的一般错报、漏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 与财务报告相关控制环境存在一般缺陷的;
    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
    ③ 其他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金额大小,对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造成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
    定性标准: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②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③ 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的;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的;
    ⑤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重大损失的;
    ⑥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
    ⑦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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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量标准:人民币 100 万元≤造成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
    定性标准: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要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的;
    ② 重要业务制度或制度体系存在缺陷的;
    ③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重要损失的;
    ④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
    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造成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定性标准: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的;
    ② 一般业务制度或制度体系存在缺陷的;
    ③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或形成一般损失的;
    ④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
    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一般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保护
了公司和客户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此外,公司内部已于 2015 年年初成立了专门的内控
建设执行小组,以继续梳理、完善及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目标,强化监督及评价
内部控制的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提供更加合理的
保障。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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