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80005 号 目 录 1 、 鉴 证 报 告 1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3 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 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80005 号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钢网 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欧浦钢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欧浦钢网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欧浦钢网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子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聂勇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8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2,536,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4,843,761.79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7,692,738.21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340007 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537,692,738.21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940,426.4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7,008,328.66 其中: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以前年度偿还银行贷款资金 - 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97,008,328.66 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中: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103,624,835.96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和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与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 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 4 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 物流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与华泰联合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 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103,624,835.96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 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 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充分 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定期存款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480001040050111 21,362,538.00 - 2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河滨支行 801101000547506912 29,430,306.69 - 3 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 104007516010001598 28,535,205.57 -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 757900058610188 684,823.09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 757901134410488 23,611,962.61 - 合计 — — 103,624,835.9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的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619,852.00 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5,114,280.31 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36,165,659.72 元;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1,339,911.97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310016 号)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加工 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并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 201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000 万元,加工中心建 设项目 12,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25 日 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769.2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00.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00.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否 29,108.00 29,108.00 12,511.43 12,511.43 42.98 -- -- 否 否 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否 18,980.00 18,980.00 3,616.57 3,616.57 19.05 -- -- 否 否 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否 5,868.00 5,868.00 3,572.83 3,572.83 60.89 -- --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3,956.00 53,956.00 19,700.83 19,700.8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 53,956.00 53,956.00 19,700.83 19,700.8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619,852.00 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5,114,280.31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36,165,659.72 元;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1,339,911.97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 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310016 号)验证。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性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000 万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12,000 万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