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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钢网: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国强)2015-04-25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12           6         6       0         0          否              2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建议,所有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4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
表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表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了《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5、2014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就下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a.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b.关于聘任张远忠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6、2014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
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7、201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下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a.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b.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c.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14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
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9、2014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
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利用本人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并亲自到公司办公和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职责。
     2.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本人对公司201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真实、准确,与考核结果一致。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 整进行监督。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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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 独立
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充分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加强自身学习情况,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
习,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解相关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已连续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满六年,根据深交所的
规定“独立董事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在2014年10
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中,本人离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离任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在2014
年履职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孟国强
                                                            201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