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钢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2015-07-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钢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欧浦钢网委
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适应钢厂银承免贴息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 3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投资
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此限额内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银承保证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
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为了适应钢厂的采购付款政策,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银行达成协
议,将开具银承存入的保证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选
择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银行,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提供
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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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期限及相关授权
自购买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代表签署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成立风控小组,对理财事宜进行监控,
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控制风险。
2、在履行各项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的同时,公司风控小组将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
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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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是否关 产品 金额(万 产品到期 分红 产品预期年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名称 委托日期
联交易 类型 元) 日 方式 化收益率
广东欧浦九 广东顺德农村
保本 2015 年 6 2015 年 12 现金
江钢铁物流 商业银行股份 否 3,000 4.6%
型 月 19 日 月 11 日 分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欧浦钢 广东顺德农村
保本 2015 年 6 2015 年 12 现金
铁物流有限 商业银行股份 否 7,000 4.6%
型 月 19 日 月 11 日 分红
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欧浦钢 广东顺德农村
保本 2015 年 6 2015 年 12 现金
铁物流有限 商业银行股份 否 6,400 4.6%
型 月 25 日 月 18 日 分红
公司 有限公司
广东欧浦乐 广东顺德农村
保本 2015 年 6 2015 年 12 现金
从钢铁物流 商业银行股份 否 3,600 4.6%
型 月 25 日 月 18 日 分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东欧浦乐 广东顺德农村
保本 2015 年 6 2015 年 12 现金
从钢铁物流 商业银行股份 否 8,000 4.6%
型 月 26 日 月 18 日 分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 3 亿元用
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 3 亿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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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
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
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
公司委托理财行为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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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姚玉蓉 王进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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