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02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6-023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小贷”)业
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欧浦小贷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申请最
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额度项
下的债权债务发生日起至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二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
市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拟定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方案为:董事长的薪酬为税前不超过 100 万元/年,其余董事
(含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 6.8 万元/年,但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薪
酬构成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本方案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如未来年度有调整,再重新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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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董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程信和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
股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范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 独 董 意 见 与 本 决 议 公 告 同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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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范志敏:男,198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学硕
士、民商法学(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在职研究生,准保荐代表人。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范志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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