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5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7-016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陈礼豪先生和田洁贞女士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
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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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
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含 6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
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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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
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
场及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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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公司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
具体事宜、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申购方法等关于本次发行条款有关的
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
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
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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