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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智网: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15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
    1、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条件和资格;
    2、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
助于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同意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运涛、郝英奇、曹惠娟、范志敏
                                                                2017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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