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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智网: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英奇)2017-04-26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8            1        7         0      0           否            2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
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如下:
    1、2016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6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6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
表了《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6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特地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
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
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6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
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016年度,公司共发布82份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3、加强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2016年度,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请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工作的积极配合
与支持!2017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郝英奇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