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5-1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第四届董事
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
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查,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我们同意选举肖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运涛、郝英奇、曹惠娟、范志敏
2017 年 5 月 9 日
第 1 页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