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董事会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马苏先生、李磊先生、潘富杰先生、魏来先生和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 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本人的职位要求。 二、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马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磊先生、潘富杰先生、魏来先生 和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魏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郝英奇、崔言民、范志敏 2017 年 11 月 13 日 第 1 页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