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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浦智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8年4月)2018-04-2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促进
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
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
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均衡原则:将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作为确定公司薪酬标准的重要参考
依据,使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市场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以个人的工作内容、工作
能力、工作绩效等因素为基础,确定同一岗位上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战略导向原则:薪酬的确定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基础,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
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业绩导向原则: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与收入水平直接挂钩。利益共享、风险共
担。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要与企业的经营成果相挂钩。
第五条 董事、监事的薪酬规定
(一) 董事长、副董事长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以及
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薪酬标准。
(二) 其余董事(含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但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薪酬构成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三) 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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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规定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其年薪水平与其
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授权董事长根据超额完成经营业绩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高级管理人员。
(二)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
薪酬,薪酬只计发一次。
第七条 薪酬发放
(一)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二)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按照考核周期发放;
(三)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八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
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九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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