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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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刘升文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查,未发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我们同意提名蔡小如、王德发、彭国宇、李雄波、吴进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升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候选人名
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经审查,江朝辉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其本人的职位要求。
2、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江朝辉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郝英奇、范志敏、崔言民
2019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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