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9-044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了《重大诉讼公告》中披露(公告编号:2019-030),近日公司收到相关诉讼
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佛仲金字第 272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张国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判决或裁定情况
张国良向佛山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对陈礼豪、欧浦智网提出的仲裁
申请。佛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1、准许张国良撤回对陈礼豪、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
2、向张国良退回其已预交的仲裁受理费人民币 525,295 元的 50%,即人民币
262,647.50 元。
二、(2018)浙 1082 民初 12547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侯雪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本案经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1、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代为偿还原告侯雪荷借款
本金 693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 693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自 2018
年 12 月 11 日起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2、驳回侯雪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0,330 元(已减半),由欧浦智网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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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三、(2018)珠仲裁字第 238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许德来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珠海仲裁委将公司与许
德来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受理仲裁通知书、财产保全书、担保材料、财产保全提请
函等提交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二)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此案正在审理中,尚未判决。
因许德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做出裁
决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198,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
相应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由申请人许德来负担。
四、(2018)京仲字第 3252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周世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确认公司与周世平之间未达成仲裁协议。
(二)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从本案是否存在仲裁协议和仲裁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两方面
分别进行考虑,认为公司要求确认公司与周世平之间未达成仲裁协议的请求不能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裁
决如下:
驳回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公司负担。
五、(2018)粤 06 执 1231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顺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中基投资、陈礼
豪、田洁贞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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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
具执行裁定书。
(二)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做出
的(2018)赣洪江证执字第 7 号执行证书依法查封了公司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2,647,523 股股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
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决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647,523 股股金。
六、(2018)粤 06 民初 192 号和 193 号案件
(一)(2018)粤 06 民初 192 号案件
1、本案的基本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佛山市顺德区指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指日钢铁”)、广东顺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钢钢铁”)、佛山市普金
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金钢铁”)、佛山市顺德区南大钢管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大钢管”)、佛山市远东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钢铁”)、公
司、涂思思、陈猛杰、陈绍权、田洁贞、陈礼豪、金泳欣、吴佳怡、陈惠枝、刘秀娟、
陈焕枝、吴毅环、田伟炽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相关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做出民事裁定书,冻结指日钢铁、顺钢钢铁、普金钢铁、南大钢管、远东钢铁、公司、
涂思思、陈猛杰、陈绍权、田洁贞、陈礼豪、金泳欣、吴佳怡、陈惠枝、刘秀娟、陈焕
枝、吴毅环、田伟炽银行账户人民币 189,552,349.05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由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负担。
(二)(2018)粤 06 民初 193 号案件
1、本案的基本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顺钢钢铁、指日钢铁、普金钢铁、南大钢管、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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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钢铁、公司、涂思思、陈猛杰、陈绍权、田洁贞、陈礼豪、金泳欣、吴佳怡、陈惠枝、
刘秀娟、陈焕枝、吴毅环、田伟炽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判决或者裁定情况
相关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做出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顺钢钢铁、指日钢铁、普金钢铁、南大钢管、远东钢铁、
公司、涂思思、陈猛杰、陈绍权、田洁贞、陈礼豪、金泳欣、吴佳怡、陈惠枝、刘秀娟、
陈焕枝、吴毅环、田伟炽银行账户人民币 243,465,323.31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
产。
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由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负担。
(三)公司资产被冻结、查封情况
根据上述两份裁定(2018)粤 06 民初 192 号民事裁定书与(2018)粤 06 民初 193
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公司资产如下:
1、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被冻结股权的公 被执行人持
序号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被执行人 申请冻结方
司名称 有股权(%)
广东欧浦智网家居
1 100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欧浦乐从钢铁
2 (2018)粤 06 100
物流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
广东省佛山市 民初 192 号和 欧浦智网股
3 欧浦支付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佛山
中级人民法院 (2018)粤 06 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欧浦 分行
4 民初 193 号 100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广东烨辉钢铁有限
5 60
公司
2、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两个账号被冻结,其中账号为 1040****1598 的
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
被冻结和强制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账号为 1040****0100 的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新
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3、土地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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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产类型 房产证号 执行法院 裁定文号 申请冻结方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1 房产
0315096084 号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8)粤 06
2 房产 广发银行股份
0315096085 号 佛山市中级 民初 192 号和
有限公司佛山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人民法院 (2018)粤 06
3 房产 分行
0315096086 号 民初 193 号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4 房产
0315096087 号
上述查封事项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部分土地
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正积极与原告进行密切沟通协商,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后续公司仍将积极参与诉讼,
并严格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佛山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决定书》(2018)佛仲金字第 272 号
2、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 1082 民初 12547 号
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 0606 财报 157
号
4、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京 04 民特 517 号
5、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粤 06 执 1231 号之一
6、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 06 民初 192 号
7、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 06 民初 193 号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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