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欧浦: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5-28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 欧浦 公告编号:2019-094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重大诉
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诉讼的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粤 06 民初 210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朱国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判决或裁定情况
本案经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
了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
八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
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
决如下:
1、被告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国趣
归还借款本金 1.65 亿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 1.65 亿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5 日止按年利率 10%计算);
2、被告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国趣
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罚息计算方式:以 1.65 亿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起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 5计算);
3、驳回原告朱国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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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受理费 934,156.16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939,156.16 元(朱国趣已预交),
由朱国趣负担 19,037.5 元,欧浦公司负担 920,118.66 元并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止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朱国趣预交 939,156.16 元,其多交的 920,118.66 元待本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书面向本院申请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
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影响。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已聘请律师跟进,并严
格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 06 民初 210 号。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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