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欧浦:关于连松育先生起诉中基投资委托合同纠纷的公告2019-07-05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 欧浦             公告编号:2019-122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松育先生起诉中基投资委托合同纠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浦智网”)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的《关于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7)。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收到连松育先生就委托合同纠纷起诉佛
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的诉讼文件。现公告如下:
    2019 年 7 月 4 日,连松育先生就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将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起诉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司为第三人。诉讼
基本情况如下:
    1、案号:(2019)粤 0606 民初 14307 号
    2、管辖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3、原告:连松育
    4、被告: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
    5、第三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6、案件简述:中基投资系欧浦智网的大股东,连松育受中基投资股东深圳市红塔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公司”)的委托担任中基投资的副董事长。根据欧浦智
网 2018 年年报显示,中基投资作为欧浦智网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未履行欧浦智
网内部审批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违规担保并占用欧浦智网资金,
造成欧浦智网严重亏损,致使红塔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在此背景下,为制止中基投资继续滥用股权权利损害欧浦智网利益,维护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经连松育、中基投资协商,2019 年 4 月 20 日中基投资签署《授权委托书》。该
《授权委托书》载明:“为妥善处理委托人及其所持有股份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欧浦
智网股份公司,以及委托人直接持有、间接持有股份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能够控制的公司,
上述公司合称为委托人等公司)的债务问题即其他问题,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作为特别授权
代表处理如下事项:……3、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委托人
及委托人下属公司的股权大会、债权大会等,并于会发表意见、签署股东会决议及债权人
会议等相关文件……6、本委托书签署之后不可撤销,委托期限自 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第 1 页共 2 页
签名盖章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委托人等公司重整及重组完成止。委托人声明,就
上述范围内的事项,受托人有权直接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
    2019 年 6 月 20 日中基投资向欧浦智网提交《声明函》,称:“我公司从未出具授权
委托书授权连松育代表我公司行使在欧浦智网的股东权利……”。
    连松育认为,案涉《授权委托书》加盖中基投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系中
基投资真实意思表示,《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中基投资《声明函》记载内容与事实不
符,其虚假声明严重损害了原告及投资人的利益。
    7、诉讼请求:
    (1)确认中基投资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作出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连松育有
权代表被告行使其对欧浦智网的股东权利;
    (2)本案的受理费由中基投资负担。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4 日




                                  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