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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4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11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10 月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世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范世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11,319,904.55               2,017,651,462.98                          4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3,338,545.95                     604,851,412.01                       41.0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23,976,872.47                      233.19%        3,882,191,579.12                6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88,692.29                     165.37%           34,363,497.92                -48.3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63,626.06                    -100.11%           35,990,629.82                17.9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5,880,405.59               693.3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                  155.17%                    0.210               -55.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0                  155.17%                    0.210               -55.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6%                   10.37%                     4.66%                -7.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35,864.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446,366.3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5,334,049.4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4,274.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023.24



                                                                                                                                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95,062.17

合计                                                                   -1,627,131.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40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碧空龙翔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63%     51,235,035        51,235,035
资管理有限公司

钟葱                境内自然人            17.96%     30,034,331        30,034,331 质押                    13,510,000

赵智杰              境内自然人             3.48%      5,819,682         5,819,682

陈昱                境内自然人             2.37%      3,970,185         3,970,185

隋启海              境内自然人             2.24%      3,751,818         3,751,818

孙戈                境内自然人             2.11%      3,533,451         3,533,451 质押                     2,000,000

周燕华              境内自然人             2.09%      3,492,639         3,492,639

深圳市创新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1%      3,355,983         3,355,983
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红土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1%      3,355,983         3,355,983
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美钻廊珠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8%      2,977,639         2,977,639
宝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曲振海                                                                   707,606 人民币普通股                707,60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民益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刘德敏                                                                  286,558 人民币普通股          286,558

江苏新华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陆海波                                                                  270,381 人民币普通股          270,381

潘传荣                                                                  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

郭小春                                                                  243,494 人民币普通股          243,494

黄煜                                                                    166,026 人民币普通股          166,026

融通资本财富-光大银行-融通资
                                                                        15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800
本博赢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秦玲玲                                                                  151,352 人民币普通股          151,35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明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项目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波动比率                    波动原因

 货币资金                                 96,295,798.04            464,741,436.21      382.62%   增加短期借款和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

 应收账款                                755,005,348.68          1,004,288,406.68       33.02%   扩大了加盟和经销商渠道
 预付账款                                 89,628,855.38            268,831,716.74      199.94%   本期新增预付款合同
                                                                                                 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     本期新增   进行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 2.33%的股
                                                      -
                                                                                                 权
                                                                                                 子公司金一黄金珠宝产业园(工业)完
 固定资产                                118,160,710.69            316,266,783.67      167.66%
                                                                                                 工转入固定资产
                                                                                                 金一黄金珠宝产业园(工业)完工转入
 在建工程                                 96,353,087.08                                -99.91%
                                                                        82,554.00                固定资产
 短期借款                                624,000,000.00            891,000,000.00       42.79%   银行贷款增加
 交易性金融负债                          583,583,280.00            876,714,480.00       50.23%   黄金租赁业务的增加

 应付票据                                  3,930,000.00             13,300,000.00      238.42%   子公司本年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增加

                                                                                                 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应付账款                                 17,898,447.69            186,407,239.83      941.47%
                                                                                                 的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                                 18,446,428.81             27,926,422.60       51.39%   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应付利息                                 3,734,611.97            2,522,779.44       -32.45%   支付黄金租赁利息,导致应付利息减少

                                                                                              存量的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为正
递延所得税款负债                        20,187,237.50            9,527,063.24       -52.81%
                                                                                              数,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资本公积                               145,489,562.04          351,088,198.06      141.32%    公开发行股票
少数股东权益                             8,054,386.20           15,527,222.29       92.78%    控股子公司利润增加

2、 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13 年 7-9 月             2014 年 7-9 月           波动比率                    波动原因

营业收入                               547,430,667.83         1,823,976,872.47     233.19%    加盟渠道销售以及金料销售业务增加

营业成本                               488,598,411.39         1,739,892,746.27     256.10%    加盟渠道销售以及金料销售业务增加

销售费用                                27,994,021.64           40,994,159.32       46.44%    销售业务增加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
                                        15,501,006.33           27,676,681.20       78.55%    短期借款和黄金租赁利息支出增加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1,656,999.89            3,771,039.48      327.58%    应收账款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58,620,700.00           50,650,196.75      186.40%    金价的波动造成的公允价值变动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4,040,754.27            -6,000,067.94     -248.49%   归还黄金租赁由金价的波动造成
填列)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金价的波动造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
                                       -54,702,824.04           38,469,695.99      170.32%
填列)                                                                                        波动
营业外收入                                726,114.92             2,758,940.95      279.96%    政府补助增加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本期收入增加以及金价的波动引起的公
                                       -54,069,647.41           41,177,519.89      176.16%
号填列)                                                                                      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得税费用                             -13,493,203.30           10,792,563.21      179.99%    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本期收入增加以及金价的波动引起的公
                                       -40,576,444.11           30,384,956.68      174.88%
填列)                                                                                        允价值变动收益
                                                                                                                                    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1,441,332.38           27,088,692.29      165.37%    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864,888.27             3,296,264.39      281.12%    控股子公司利润增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981,255.56            -1,963,626.06     -100.11%   短期借款和黄金租赁利息支出增加
母公司的净利润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波动比率                    波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047,147.94           35,880,405.59      693.34%    营业收入增加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8,471,329.51           -64,559,228.24      -33.19%   金一黄金珠宝产业园投入增加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4,965,245.09          124,950,876.36      127.33%    公开发行股票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6,767.64            96,272,053.71    21448.57%    公开发行股票




                                                                                                                                  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
相关议案;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等事项。公司已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并取得了编号为141044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截至目前,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反馈意见。
     2、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事项;201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该等事项。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材料。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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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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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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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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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复牌公告 》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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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关联交易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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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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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2014 年 08 月 15 日
                                               及延期复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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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08 月 22 日
                                               的公告》

                         2014 年 08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2014 年 09 月 05 日
                                                      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2014 年 09 月 12 日
                                                      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
                        2014 年 09 月 19 日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2014 年 10 月 09 日
                                                      大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钟葱、上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
                     碧空龙翔投
                                  少其在金一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
                     资管理有限                                                  2014 年 09   权益变动后 严格履行,
                                  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金一文化股份发生变动,
                     公司(以下                                                  月 18 日     12 个月内     未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简称“碧空
                                  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龙翔”)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钟葱以现金认
                                                                                              自钟葱以现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购上市公司配套融资而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自
                                                                                              金认购上市
                                  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
                                                                                              公司配套融
                                  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钟葱                                                                     资而取得的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钟葱所认购股份的锁 月 18 日                       未违反
                                                                                              金一文化股
                                  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份上市后 36
                                  相符,钟葱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个月内
                                  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北京金
                                  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浙
                                  江越王珠宝有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人就上述重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钟葱         大事项,承诺如下:一、本人已向金一文化提交                  长期有效
                                                                                 月 17 日                   未违反
                                  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
                                  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
                                  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
                                  人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北京金一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钟葱                                                                     长期有效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 月 17 日                      未违反
             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
             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况。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
             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100%的股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钟葱         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                  长期有效
                                                            月 17 日                  未违反
             人就上述重大事项,承诺如下:本人不存在泄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针对避免同
             业竞争事项,本人/本企业作出如下承诺:1.针
             对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
             或实质性获得与金一文化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
             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
                                                                         在金一文化
             金一文化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1)本
                                                                         合法有效存
             人/本企业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
                                                                         续且钟葱/
钟葱、碧空 他企业不从事与金一文化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 2014 年 08                      严格履行,
                                                                         碧空龙翔作
龙翔         避免与金一文化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       月 20 日                  未违反
                                                                         为金一文化
             竞争。(2)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
                                                                         股东期间持
             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金一
                                                                         续有效
             文化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本企业自愿放弃
             并努力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金一文
             化的业务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金一
             文化如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
             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支,本人/本企业将予以全额
             现金赔偿。3、本承诺函在金一文化合法有效存
             续且本人/本企业作为金一文化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
钟葱、碧空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                长期有效
龙翔                                                        月 17 日                  未违反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


                                                                                               1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本人/本企业针对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
           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金
           一文化的关联交易,不用利用自身作为金一文化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金一文化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给予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金一
           文化股东之地位谋求与金一文化优先达成交易
           的权利。2、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
           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
           与金一文化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金一文化《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
           显失公允的条件与金一文化进行交易,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金一文化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行为。3、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
           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金
           一文化及其股东造成的任何损失。4、本承诺自
           本人/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本企业具
           有持续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
                                                                         自钟葱以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金认购上市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公司配套融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证券相关
                                                                         资而取得的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钟葱                                                                     北京金一文
           上市公司的股东,本人作出如下承诺:本人以现 月 17 日                         未违反
                                                                         化发展股份
           金认购上市公司配套融资而取得的北京金一文
                                                                         有限公司股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
                                                                         份上市后 36
           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
                                                                         个月内
           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
           定。若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本人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承
           诺:本公司按照规定制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2014 年 10                 严格履行,
金一文化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                      长期有效
                                                            月 09 日                   未违反
           电子版。本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向贵会申报的电
           子版申请文件,与同时向贵会报送的书面申请文


                                                                                                1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件完全一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的
           承诺:1、在本次发行申请期间,本公司保证不
           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并购重组委”)委员提供资金、物品及其他利
           益,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委员对
                                                            2014 年 10               严格履行,
金一文化   发行人的判断。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                     长期有效
                                                            月 09 日                 未违反
           扰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工作。3、在并购重组委会
           议上接受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
           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简洁,不含与本次
           发行审核无关的内容。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
           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
           请文件的承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金一文化”)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该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2014 年 10               严格履行,
钟葱       定,金一文化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北京金一文化                    长期有效
                                                            月 09 日                 未违反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以下
           简称“《申请文件》”)。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相关
           内容已经审阅,确认《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文
           件或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关于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前 24 个月内没有发生重大交易的
           说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一文化”)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
           的方式购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钟葱       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长期有效
                                                            月 17 日                 未违反
           报告书(草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本人与金一
           文化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1、与金一文化及其
           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
           或者高于金一文化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2、与金一文化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1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5 万元以上的交易;3、对拟更换的金一文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充或者存在其他任何
                                类似安排;4、对金一文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
                                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时本公司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
                                资者发售的股票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股份锁定:
                                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也
                                                                                           2014 年 1
                                不由金一文化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金一文化股票
                                                                                           月 27 日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 6 个月内,该公
                                                                                           -2017 年 1
                                司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
                                                                              2013 年 12   月 26 日; 严格履行,
                     碧空龙翔   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5%(上述股份
                                                                              月 18 日     减持股份: 未违反
                                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
                                                                                           2017 年 1
                                计算)。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月 27 日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该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金一
                                                                                           -2019 年 1
                                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
                                                                                           月 26 日
                                股份总数的 10%;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后的 24 个月内,该公司减持所持
                                有的金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
                                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0%。该公司所持的金一文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化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资时所作承诺
                                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
                                                                                           股东股份锁
                                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公司同时以公
                                                                                           定:2014 年
                                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不转让
                                                                                           1 月 27 日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
                                                                                           —2017 年 1
                                有的金一文化股份,也不由金一文化回购该部分
                                                                                           月 26 日;
                                股份。在担任金一文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董监高股份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金一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钟葱                                                                  锁定:长期
                                文化股份总数的百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月 18 日                      未违反
                                                                                           有效;减持
                                让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股份:2017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金
                                                                                           年 1 月 27
                                一文化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金一文化股票总数
                                                                                           日—2019
                                的比例不超过 50%;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
                                                                                           年 1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 6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
                                                                                           日
                                的金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
                                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5%(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
                                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


                                                                                                                  1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
           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
           的 10%;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
           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
           份总数的 20%。本人所持的金一文化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金一文
           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关于持股意向和未来股份减持安排的承诺:本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诺:(1)该公司所持的金一文化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2)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 6 个月内,该公司减持所
                                                                    减持安排:
           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
                                                                    2017 年 1 月
           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5%(上述股份总数以送
                                                                    27 日—2019
           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
                                                                    年 1 月 26
           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
                                                                    日;延长股
           的 12 个月内,该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
                                                                    份锁定:若
           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
                                                                    触发延长股
           数的 10%;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份锁定条
           六个月后的 24 个月内,该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金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碧空龙翔                                                            件,则股份
           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      月 18 日                  未违反
                                                                    锁定期限为
           后股份总数的 20%;(3)该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
                                                                    2014 年 1 月
           金一文化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7 日—2017
           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年 7 月 26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金一文化
                                                                    日。未履行
           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金一文化股票连续 20 个
                                                                    承诺的承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诺:长期有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效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
           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该公司持有金一文化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5)上述承诺为该公
           司真实意思表示,该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该公
           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
           诺,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1)
           如果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该公司将在金


                                                                                            1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文化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金一文化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果因该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该公司
       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3)
       如果因该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
       的收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关于持股意向和未来股份减持安排的承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1)本人所持的金一文
       化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2)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后的 6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化
       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
       总数的 5%(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
       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在金一文化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本
                                                               减持安排:
       人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过金一
                                                               2017 年 1 月
       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在金一文
                                                               27 日—2019
       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 24 个
                                                               年 1 月 26
       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数量不超
                                                               日;延长股
       过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0%;
                                                               份锁定:若
       (3)在本人所持金一文化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触发延长股
       本人减持所持有金一文化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份锁定条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钟葱                                                           件,则股份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月 18 日                    未违反
                                                               锁定期限为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
                                                               2014 年 1 月
       金一文化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7 日—2017
       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年 7 月 26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金一文化
                                                               日;未履行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金一文化股票连续 20 个交
                                                               承诺的承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诺:长期有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金一文化股
                                                               效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6)若本人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
       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
       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
       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钟葱同时承诺:(1)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本人将在金一文化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金一文化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1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
           事项,本人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在 6 个月内不
           得减持;(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
           项而获得的收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
           理。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金一文化及其控股股东碧空
           龙翔已就本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项做出如下承
           诺:(1)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
           有权部门认定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金一文化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将依法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①金一文化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
金一文化、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长期有效
碧空龙翔   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的发行价 月 18 日                 未违反
           格。②碧空龙翔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
           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
           是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碧空龙翔购回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碧空龙翔将依法
           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3)若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一文化和控股股东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上述承诺为金一文
           化及其控股股东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
           金一文化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钟葱                                                               长期有效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全 月 18 日                 未违反


                                                                                        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已就本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项共同做出如下
           承诺:(1)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若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
           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
           东碧空龙翔、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承诺如下:如果上市后公司收盘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下同)出现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
           案,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件(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
           战略进行深入沟通;(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
金一文化、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碧空龙翔、 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按照下款规定启动并实施相                 长期有效
                                                         月 18 日                 未违反
钟葱       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
           案;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股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
           股价:(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
           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2)在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
           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
           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


                                                                                           1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
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
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
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为 2,000 万元。但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
公司股价;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若本公司/本人决定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
股价,本公司/本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
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本人开始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承诺:增持公司股份
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 1,000 万元。但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
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为本人上一
年度从公司所取得的税后收入的 30%。但如果公
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
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本公司/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



                                                                           1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
             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
             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4)上
             述承诺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真实意思表示,上述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
             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碧空龙翔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若因金一文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碧空龙翔、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长期有效
钟葱                                                       月 18 日                 未违反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招商证券为金
             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次发行的律师
             服务机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该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无矛盾之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及经办
             律师对金一文化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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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北京国枫凯
           文律师事务所为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该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
           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金一文化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金一文化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
           翔在 2011 年 6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2012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如下:① 公
           司、以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没有以
           任何形式从事与金一文化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②若金一文化之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则其作为金一文化的控股股东,将采取
           有效措施,并促使受其控制的任何企业采取有效
           措施,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金
                                                            2011 年 06               严格履行,
碧空龙翔   一文化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长期有效
                                                            月 15 日                 未违反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
           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金
           一文化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金一文
           化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③凡本
           公司、以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有任何商
           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金一文
           化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本公司、以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
           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金一文化或其下属
           企业。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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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
             在 2011 年 6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2012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如下:①本人、
             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没有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金一文化及其下属企业的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业务或活动;②若金一文化之股票在境内证券交
             易所上市,则本人作为金一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受本人控制的任何企业
             采取有效措施,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2011 年 06               严格履行,
钟葱         任何与金一文化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                       长期有效
                                                               月 15 日                 未违反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
             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会以任何形
             式支持金一文化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
             与金一文化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③凡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
             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
             能会与金一文化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以及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金
             一文化或其下属企业。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如有
             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金一文化或其控股子公
             司需要补缴该承诺函出具日前的社会保险费或
                                                               2011 年 06               严格履行,
钟葱         住房公积金,或金一文化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                     长期有效
                                                               月 14 日                 未违反
             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钟葱承诺以其自有资金为
             金一文化或其控股子公司承担前述补缴义务及
             相关责任。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租赁房产存在潜
             在风险的承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的主要
             经营场所为江阴市利港镇澄西工业园区 2598 号。
             鉴于江苏金一入住前投入的巨额装修费用,出租
             方江阴市力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零租金将上
             述房产租赁给江苏金一于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碧空龙翔、                                                     2011 年 06               严格履行,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使用。江苏金一与江阴市力发                   长期有效
钟葱                                                           月 15 日                 未违反
             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之前,江阴
             市力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已将上述房产抵押给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市分行(以下简称“抵押权
             人”),并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江苏金一
             在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存在无法继续租赁上
             述房产的风险,对此,抵押权人承诺在依法作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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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使抵押权的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江苏金一,
                                对抵押房产进行变卖的,江苏金一拥有优先购买
                                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及实际控制人
                                钟葱作出专项承诺,承诺共同补偿因抵押权人行
                                使抵押权导致江苏金一无法继续租赁上述房屋
                                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对上述补偿承诺共同向江
                                苏金一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本次发行公司债的     2014 年 08               严格履行,
                     钟葱                                                                 长期有效
                                申请文件,确认这些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月 22 日                 未违反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发审委审核的承诺:1、在本
                                次发行申请期间,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者间接地
                                向发审委委员提供资金、物品及其他利益,保证
                                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发审委委员对发行人的判
                                断。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的 2014 年 08                  严格履行,
                     金一文化                                                             长期有效
                                审核工作。3、在发审委会议上接受发审委委员 月 22 日                    未违反
                                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
                                确、简洁,不含与本次发行审核无关的内容。4、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

                                关于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承
                                诺:本公司按照规定制作了本次发行公司债申请
                                文件的电子版。本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向贵会申
                                                                             2014 年 08               严格履行,
                     金一文化   报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与同时向贵会报送的书面                长期有效
                                                                             月 22 日                 未违反
                                申请文件完全一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21%      至                         -18.13%
变动幅度




                                                                                                               2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0    至                          8,500
变动区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82.89
(万元)

                                      1、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近期发布的黄金远期价格,结合公司经营及黄金租赁实
                                      际情况,综合短期借款及黄金租赁财务费用等因素,综合 2014 年 1-9 月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公司 2014 年度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0 万元
                                      -8,500 万元。2、黄金租赁业务是同行企业普遍采用的融资和避险工具,公司正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在积极研究降低此项业务对业绩影响的方法。由于金价涨跌具有不确定性,给公
                                      司 2014 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有证据表明实际经营情况与上
                                      述业绩预计区间存在差异,公司将及时公告。3、黄金价格的大幅下降或上升,
                                      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黄金价格波动对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