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5日以口头通知、电话
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
董事9人。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杭州越金彩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杭州金越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市越王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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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
金集团”)申请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息借款额度,年利率7.16%,
借款期限为一年(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
次借款事项无需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武雁冰、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
借 款 额 度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18-320 )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向工商银行江阴支
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4,9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用
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金一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4,9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武雁冰、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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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322)。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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