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2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拟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
团”)申请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息借款额度,年利率7.16%,借款
期限为一年(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借款事
项无需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
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3 层 1501 号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18.79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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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603,272.19 万元,
负债总额 313,375.06 万元,净资产 289,897.13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89,914.14 万元,净利润 15,849.40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990,644.28 万元,
负债总额 726,449.08 万元,净资产 264,195.20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86,838.61 万元,净利润 14,555.26 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持有公司股份
149,383,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0%,碧空龙翔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
集团持有碧空龙翔 73.32%的股权,为公司关联方。海科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海科金集团申请合计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有息借款额
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借款期限为一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
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减少融资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18 年初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
290,000 万元,利息金额为 3,029.58 万元;自 2018 年初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该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3,626.85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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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是
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减少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与海科金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
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在一定程度
可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与海科金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
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减少融资成本。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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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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