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5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343)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珠宝”)51%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江苏珠宝的股权。因此,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冻结情况将不再披露江苏珠宝及其下属
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一、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23),公司及子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26,737.78 万元,其
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24,463.98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
2,273.80 万元。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12),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
计 5,715.5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1,528.27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
证金后涉及金额共计 4,187.31 万元。近日,公司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名下部
分银行账户有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二、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以下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
序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解除冻结账户余额(元)
号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1 ****北京光明支行 1100****6467 5811.36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2 ****深圳笋岗支行 3913****7618 8,607.74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3 ****深圳笋岗支行 3913**** 8849 3,379.1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4 ****西单支行 2000****5733 486.97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5 ****宣武门支行 3223****6641 2,432.73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6 ****万柳支行 0501****0004 15,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7 ****深圳笋岗支行 3913****3942 11,010.66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互联网金融中
8 2000****6279 39,843.03
股份有限公司 心支行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北京首体南路
9 1101****0002 9.15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15,071,580.74
三、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序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被冻结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冻结执行人
号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中轴路支
1 1027****3068 2101.39 郑州开发区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 行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北京分行
2 1000****2917 1,576.47 沈丘县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北京分行
3 1000****5411 0.1 沈丘县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北京中关
4 1000****3406 5,527.17 沈丘县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 村支行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南京城西
5 9309****1000 800.19 沈丘县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郑州市管城回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深圳水贝 区人民法院、郑
6 4425****0000 11,142,539.88
股份有限公司 珠宝支行 州市二七区人民
法院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深圳笋岗 郑州市二七区人
7 3913****7618 54,094.86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民法院朱军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郑州市二七区人
8 ****官园支行 0110****6062 9,975.60
股份有限公司 民法院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郑州市二七区人
9 ****官园支行 0110****6112 9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民法院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北京光明 郑州市二七区人
10 1100****6467 5,811.36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民法院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郑州市二七区人
11 ****西单支行 2000****5733 187.18
股份有限公司 民法院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北京首体 郑州市二七区人
12 1101****0002 4,903.16
股份有限公司 南路支行 民法院
合计 101,227,517.36
四、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计
13,998.61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开具给银行的 9,000.00 万元保证金,除去保证
金后涉及金额共计 4,998.61 万元。上述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上
述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质影响。
2、目前公司账户冻结主要系河南一恒贞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
贞”)相关事项导致的诉讼。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1)。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向
河南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认购协议》 已经解除并确认金一文化不具
有河南一恒贞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贞”) 的股东资格。2018 年 6 月
13 日,一恒贞针对本案向河南高院提起反诉。目前此案件已开庭,公司已安排
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公司已委托
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