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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
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债权
收益权转让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
减少非主业投入。同时,卡尼小贷通过本次债权收益权转让,有利于盘活现有资
产、拓宽自有融资渠道;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姜军、李韶军、沈洪辉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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