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19年4月2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
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通讯表决
的董事9人。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将其拥有完整
产权的债权收益权以约定的价款转让给海鑫资产,期限为 12 个月,并将按照转
让协议约定的日期和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关联董事武雁冰、张
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收益权转让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