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7 层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6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0 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410,852,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20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12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9,441,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51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1,41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2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16,500,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9767%。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 15,088,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数为 1,411,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1%。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409,999,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5%;反 对 85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7,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22%;反对 852,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 2/6 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 162,541,699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 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下述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 246,903,5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3%;反 对 1,407,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092,9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716%;反对 1,407,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2)调整“限售期” 同意 247,464,6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3%;反 对 846,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54,0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22%;反对 846,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 162,541,699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 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6 同意 247,404,0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9%;反 对 867,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5%;弃权 38,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93,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049%;反对 867,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9%;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 162,541,699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 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247,700,3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2%;反 对 513,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8%;弃权 96,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89,7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06%;反对 513,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27%;弃权 9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 162,541,699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 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247,681,1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 4/6 对 590,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9%;弃权 38,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70,5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43%;反对 59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06%;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董事会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议案》 同意 410,348,5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4%;反 对 46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2%;弃权 38,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96,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61%;反对 465,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8%;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本议案审议通过。 7、逐项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周凡卜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 409,170,396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 14,818,07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056%。 周凡卜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王纪文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 409,151,096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5/6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 14,798,77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886%。 王纪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张晓明、张文峰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