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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独董述职报告(石军)2022-04-3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 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以律己,尽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董事会会议
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
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
各项职责。
    2021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
出席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并就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
展 2021 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 2021 年度贵金属远期交
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海科
金集团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海淀国资中心为公
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
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海
科金集团为越王珠宝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海科金集团
为江苏金一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向海科
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与海鑫资产借款额度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关
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
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并就以下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海科
金集团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海淀国资中心为公
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海
科金集团为越王珠宝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海科金集团
为江苏金一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与海鑫资产借款
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关
联方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方
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债
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本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给与公司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本人
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
流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并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及业
绩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
在审议各议案时,通过对相关文件的认真审阅和相关情况的核查,独立判断、审
慎表决,确保所发表的意见专业、客观,不受任何股东以及关联人的影响,切实
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本人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及通过
电话、邮件、现场检查等方式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
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
    4、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考察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
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薪酬考核更具有激励性。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相关要求,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和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
关议案,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
情况,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
供更好的决策参考,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E-mail:Jun6.shi@cicc.com.cn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
谢!


                                                       独立董事:石军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