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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中航证券关于金一文化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5-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一文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岳广                        联系电话:010-59562504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卫明                        联系电话:010-5956250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是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
                                                            注: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资金已于 2020 年使用完毕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不适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政策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
                                                                      是           不适用
立性作出的承诺
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未来与上市
                                                                    是          不适用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
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可能与上市
                                                                    是          不适用
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
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的其他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2 月 8 日,原负责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马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不再负责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工作,中航证券授权熊岳广先生接替
                                                           马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 2019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不适用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熊岳广                           郭卫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