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2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8-06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
本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
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上述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执行,对于 2017 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予以追溯调整,并根据要
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影响;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