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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洋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升平)2022-04-2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刘升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
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受疫情反复影响,本人通过通讯形式
出席公司董事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经
过对各项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认真审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列席了 2 次公司股东大会。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
核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情况的基础上,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时间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石油、铁路、

                                     船舶场馆、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第五届董事会
                                     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 第一次临   2021 年 1 月 14 日
                                     2、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石油、铁路、
时会议
                                     船舶场馆、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独立意
2021 年第二次   2021 年 4 月 9 日
                                     见
临时会议

                                     1、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3、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

                                     7、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和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8、 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

                                          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3、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
                                     1、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
第四次会议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对公司发展战略建言
      2021 年,疫情对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检查产生一定影响。本人通过视频会
 议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通过会谈、电话、视频会议、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程度,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
 发展、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
 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等事项,掌握公司经营动态,根据照明行业发展状况向公司董
 事会提供了相关信息,特别是针对照明行业面临转型的重要阶段,为公司制定发
 展战略建言。
     四、 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
 价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就公司在发展方向、新产品定位等方
 面的情况及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董秘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对各项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进行表决之前,与公司董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项议案
 的制定情况,就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本人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 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更好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现特公布本人的电子
 邮箱: Liusp@chineselighting.org。
    2022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始终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从宏观发展方向和
照明电器行业管理方面,继续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和依据,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以及公司的平稳发展发挥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升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