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2022-04-28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4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完成收购
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51%的股权,公司就明
之辉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洋
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549 号),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完成标的资产深圳市明之辉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或“标的公司”)51%股权过户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明之辉 51%股权。
2021 年 9 月 7 日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
章程的备案已经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
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中有关条款,明之辉 2020 年
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拟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金
额孰低进行承诺,分别为 6,100 万元、6,400 万元、6,500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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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 19,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应聘请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当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
明之辉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L00555 号),2021 年度明之辉实现
的净利润为 6,228.5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6,231.0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承诺 实现数 差额 完成率 补偿金
数 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
润 2021 年度 6,400 6,228.56 -171.44 97.32% 不适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
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3、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的专项核查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海洋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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