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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2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爱
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事项

       1、公司董事长狄爱玲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狄爱玲女士辞去前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
辞职的原因与公司披露的原因一致。狄爱玲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
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
会选举苏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推选苏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聘任苏日明
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日明先
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岗位要求。苏日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变更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经查阅苏日明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苏日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
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苏日明先生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苏日明先生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长,熟悉公司运作,公司董事会认可其从业经验,故在其离任后三年内,聘
任其为总经理。苏日明先生自 2018 年 5 月离任后至本公告日,未有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因此,同意聘任苏日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