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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5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二级子公司申请银行
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短期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前予以
认可。

    一、关于二级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公司已将二级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
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就公司本次相关事宜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李勇、王均霞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接受其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二级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
担保行为合理,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关联方李
勇、王均霞系自愿决定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已将向持股 5%以上股东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金集团”)申请 3,000 万元借款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就公司本次相关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日明、狄爱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苏永明
先生,股东朱新武先生、苏啟皓先生及苗志国先生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36,000,000(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8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汇金集团与永盛发展。因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发行新股 123,474,173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330,586,904 股增加
至 454,061,077 股,故汇金集团与永盛发展将合计持有公司 7.93%的股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汇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
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和
表决,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