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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5-30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061 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日明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 1005 号北楼 2 楼公司多功能厅。

(5)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8 日-2019 年 5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的 160,902,65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 454,061,077 股的 35.436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4,062,65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的 31.72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8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的 3.708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16,8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 3.708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9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9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9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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