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关于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2019-07-10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077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证券日报》。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二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4,061,07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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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63 苏日明
2 01*****192 苏永明
3 00*****119 狄爱玲
4 01*****313 狄爱玲
5 00*****881 朱新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7 月 9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 1005 号北楼二、三楼
2、联系人:孙海龙 王优
3、电 话:0755—25798819
4、传 真:0755—2563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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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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